洛南县检察院:打造“秦岭生态卫士”品牌 呵护绿水青山
为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落地见效,近年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保护,提高政治站位,创新运用“12345”工作模式,着力打造“秦岭生态卫士”品牌,促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实施“一把手”工程,高点起步。着眼强化“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品牌创建工作小组,由检察长亲自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头统筹谋划推进品牌创建工作。办理的部分案件被评为省院及最高检典型案例。
加强内外“两个联动”,凝聚合力。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总抓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完善内部联动,强化一体履职;加强外部联动,聚合有志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力量,邀请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秦岭生态卫士”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提供专业支持,形成内外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落实“三治理”并行,提升质效。坚持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聚焦重大疑难案件,集中优势力量,主动攻坚克难,强化源头、综合、系统“三治理”,推动打、防、管、控、治多种措施齐发力,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融合“四大检察”,立体保护。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力量,实行“一案四查”,全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责任,确保责任追究不留空白,实现对权利主体的全方位立体保护。
突出“五个重点+N”,筑牢屏障。紧紧围绕秦岭生态保护“五大领域”,拓展其他办案领域,借助数字赋能,为秦岭生态保护插上科技翅膀。以典型案例树培为目标,采取“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的办案模式,综合施策,开展“预防+修复”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筑牢秦岭生态屏障。
“12345”工作模式的应用推广,有力促进“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建设走深走实。截至目前,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已累计保护秦岭山体资源30余处、矿产资源3.1万立方米;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79亩、河道25.1公里,保护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8条;督促拆除违法建筑3533平方米,恢复林地耕地450余亩;督促保护古树木300余棵,督促清理露天垃圾1.2万余吨,治理水源地湖库3处,推动保护洛河流域湿地457公顷;督促取缔非法砂石厂4个,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25处,品牌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检察为民初心,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王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