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六项机制

5月6日,安康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安康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标志着安康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进入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安康市中院和安康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共17家成员单位共同组建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联合或专题会商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制定政策文件、筹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等事项;细化各单位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42项职责,构建常态化协调机制、企业风险分类监测预警机制、个别协调机制、联合调研和提案机制、书面函告机制、信息通报机制等6项推动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的配套机制。

《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安康市政府及各部门与安康市中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力处置”的长效联动工作模式,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职工安置、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作用,破解企业退出难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可预期的高质量营商环境。

下一步,安康市中院将不断加大“破产保护”理念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依法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司法救治功能,让具备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更早进入破产程序,依法进行重整和和解;力争实现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在6个月内办结,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1年以来,安康法院系统共办理破产申请案件28件,受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5件,立案受理破产清算案件22件,为完善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 陈志涛 通讯员 钱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