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贤带队在宝鸡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
6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宝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前往青岛啤酒宝鸡有限公司、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宝鸡市破产法实施情况汇报和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有关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梁宏贤强调,企业破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政府与法院协调配合,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加大企业破产法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引导破产企业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破产企业“回头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早期防控,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记者 段承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