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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为率队在榆林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

6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率执法检查组在榆林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来到榆阳区、神木市等地有关企业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榆林市法律实施情况汇报和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有关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郭大为对榆林市的法律贯彻实施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要扛起法律责任,以更大的担当作为,深入推进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更好发挥破产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要调整思维观念,广泛有效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加强企业“破产拯救”,提高全社会对企业破产制度的认识。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注重企业“健康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既“审时度势”又“宽严适度”,以法治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严格履行程序,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基层和群众的修法意见建议梳理好、反映好。

(记者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