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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龙:检察建议激活红色基因

近日,在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推动下,一段74年前的红色历史正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大众眼前。

坐落在黄龙县石堡镇曹店村东村的中共曹店支部旧址与周围其他的建筑相比,多了些古朴和沧桑的味道。抗战初期,中共洛川特委为建立革命根据地,派吉文超、王庆耀进入黄龙山垦区(今黄龙县),住在石堡镇曹店村刘志杰家,以货郎等身份为掩护开展地下工作。1938年4月,党组织先后发展赵志敏、司振阳、周盛田、李景华为中共党员,并组建了黄龙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曹店支部。吉文超任支部书记、刘志杰任副书记。中共曹店支部的建立,是黄龙本地革命的开始,也是韩城、合阳、澄城等渭河北部地区革命的发源地。

自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黄龙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对黄龙县域内革命旧址进行寻访,2022年8月,检察干警发现中共曹店支部的旧址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亦未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致使该革命旧址被挪作他用,未得到有效保护。

2022年11月8日,黄龙县检察院向黄龙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依法保护革命文物中共曹店支部旧址的检察建议,引起了黄龙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黄龙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其间,黄龙县检察院跟踪配合整改,协助收集史料,推动革命文物的认定工作。

2022年12月,黄龙县人民政府将中共曹店支部旧址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并对外进行了公布。下一步,黄龙县文化和旅游局还将对中共曹店支部旧址这一革命旧址进一步修缮并布展,充分发挥其教育引领的作用。

“吃水不忘挖井人。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黄龙人,我有责任、有义务传承红色基因;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推动革命文物保护是我的工作和职责,更是源于心中的那份生生不息的‘红色’情结。”黄龙县检察院青年检察干警王旭说。

(《法治周末》记者 卢伟 高亚丽 史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