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促进司法为民
三原法院陵前法庭辖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党渭北革命根据地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在陕西建立的第一个人民政权,也是西北地区第一块革命根据地。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有一群法院人传承着红色的基因,奔走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
8月7日,省、市媒体记者跟随咸阳中院新媒体团队来到了三原县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据了解,陵前人民法庭建立于1981年5月,负责陵前镇、马额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民事案件的审理,辖区人口6万余人,法庭现有干警4名,庭长、副庭长各1名,书记员2名。2018年上半年,共审结案件132件,结案率达96%,其中调解结案116件,调解率为89%,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司法能力
2018年上半年以来,该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治懒治散治庸”专项整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活动,该庭在每一项活动中,都能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将活动做细、做实。通过学习,全庭干警的精神风貌大为改观,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牢固,讲奉献、讲学习、讲廉政深入人心,干警队伍的群众满意度得到切实提升。在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方面,坚持每周一上午进行法律业务知识集中学习,特别是对常用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常抓不懈。由于政治业务学习扎实,使陵前人民法庭的每一名干警都心怀群众、心怀审判事业,牢固树立了司法为民意识。
坚持调解为主,化解民事纠纷
张猛是陵前法庭的庭长,“我们庭负责陵前镇、马额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民事案件的审理。”他介绍,基层法庭多是些亲朋好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来法庭时,大家都在气头上,作为法官,要耐心去多调解几次,直到打开矛盾双方的心结,大事不就化小了,小事也就化了了。
正如庭长所说,近年来,陵前法庭在工作中,以抓调解为主,积极化解民事纠纷的同时,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不断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当天的采访活动中,陵前人民法庭庭长张猛正在调解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他先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交谈,从中发现矛盾根源。调解前,安排双方观看了一幅漫画,漫画内容是夫妻双方各站一个山头,孩子在中间的悬崖,一旦父母松手孩子就万劫不复,顿时当事人双方陷入了深思。在随后的调解中,王某袒露心声他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妻子走的两个月里,自己一人管孩子,也体会到了妻子的不容易,动手打人更是不应该的事,法官继续劝解张某,希望她能给丈夫一个改正的机会,最终,张某答应了,并当场撤诉。
近几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也呈井喷式爆发。因农村普遍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经常会熟人间产生借贷,因关系熟络,有些甚至连借条都没有,最后,或因做生意失败或因种果树、养猪赔钱卖不上价等因素,导致被借贷人的资金不能按时还上。各种办法想尽,最终只能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原告与被告都熟悉,法庭尽量会支持庭前调解,在熟悉案件的真实情况后做好调解工作尤为重要。原告起诉至法院,多是向法官提供真实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官能及时公正处理,还希望尽量不要和邻里乡亲为此而关系恶化,做调解、化解、疏导当事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显。为求案件平和稳妥的解决,陵前法庭干警还会利用周末或者休息时间到双方当事人家做好沟通、调解工作。
定期案件回访,实现稳定和谐
陵前人民法庭的日常工作中除了处理案件,同时还要定期回访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了解案件审理后的落实情况。当天,采访组跟随法庭回访人员来到某企业,对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询问情况,征求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冯某是冷库的负责人,被告李某是代办,两人因生意相识。今年年初,李某收苹果时因经济紧张向冯某借了20万元,并答应收到的苹果放于冯某的冷库中。到了卖苹果时,按照规定,冯某应扣除苹果的储存费用及借款本息,然而,李某提出家中有事需要用钱,希望冯某先不要扣除这部分钱,冯某便答应了。到了还款日期后,李某以各种借口为由不予偿还20万元。最终,冯某将对方诉至法院。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
“结案后,还有没有新的矛盾发生?案件的审理,你有没有什么意见……”回访中,法官不断询问当事人当下的情况。“目前一切都挺顺利的,通过这次我们也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法庭工作人员说:“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是加深法院和群众之间感情的一种形式,回访中,我们也能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的期待和要求。”
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方面,将强化调解、法律宣传、司法救助、巡回办案作为主要工作去抓。陵前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坚持顾大局,求稳定,讲公心;讲服务,做公仆,献爱心,以及“邀亲友,靠律师,借助外力法;排干扰,防众议,直对主角法;讲事实,摆道理,换位思考法;话不偏,语不倚,耐心说理法;依职权,精评判,最后折中法”调解了大量案件,同时对于赡养案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案件定期到原、被告所在地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开庭。2018年上半年,陵前人民法庭共调解结案116件,案件调解率达89%,案件调解数量和比例分别较2014年同比上升25%、11%。因大量适用简易程序,造成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会减少,陵前人民法庭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邀请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联络员参与案件调解。2018年上半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25次,调解结案19件。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阳中院 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