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切实感受到渭南市中院在推进市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作出的成绩和突出贡献。”日前,渭南市政协委员连桂英在市中院座谈调研时表示,渭南法院勇担当、善作为,全力构建了多元共治的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大格局,为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的渭南书写了一份出色答卷。

近年来,渭南市中院深化区域司法协作,牵头召开渭南延安榆林三地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与西安等7家中院联合发布《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签署《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认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和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模式,推动新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14个、联络点2个,挂牌成立韩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落实修复性司法举措,全力保障秦岭和渭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回头看”,联合检察机关实地勘查生态修复效果,确保诉讼目的不落空。

连桂英建议,希望渭南两级法院持续在环境资源审判上下功夫,探索司法保护新机制、新举措,抓好典型案件,用好司法建议,加大环资宣传,以能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