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检察开展系列活动 以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为加大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宣传周活动。
联合普法进企业 共筑绿色护生态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服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8月14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荔县人民法院、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深入陕西旭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活动。
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调研人员参观了企业厂房、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炉排炉焚烧系统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以及处理结果等,询问企业在营商环境和生态司法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倾听企业就司法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各方分别立足于自身职能,结合企业绿色发展需求,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环保宣传手册、了解企业排污环保设施和环保监测设备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责任风险防范。
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荔县人民法院开展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细心呵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讲解检察院如何通过公益诉讼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公益诉讼之中,拓宽广大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生态兴则文明兴。大荔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履职过程中始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检察力量守护美好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