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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汉中汉台检察在行动

汉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汉台区宗营镇赵曹村二组丹凤西路南侧败水沟水渠边及水渠中,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污染周边农村生态环境和水渠中水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该院认定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宗营镇赵曹村存在的倾倒生活垃圾问题未依法履行污染防治职责,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9年3月21日,该院向汉台区宗营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法律规定,对赵曹村存在的倾倒生活垃圾问题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对赵曹村二组丹凤西路南侧败水沟水渠边及水渠中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现场安装警示宣传牌,向周边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告知书,镇、村两级将此地纳入农村环境整治重点监管区域,不定期开展巡查。

下一步,汉台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该地的整改情况,并对相关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随时跟进监督,确保污染问题得以解决。(汉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