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11月23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全市11个基层院和市院机关每月按时、按要求做到应填尽填,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有情况”786人次,其中市院97人次、基层院689人次,两级院“关键少数”填报103人次。
会上,介绍了自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及市委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承诺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不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支持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办案,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系统狠抓“关键少数”,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及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之一,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坚持带头填报,示范带动全体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今年以来,市县两级院干警记录报告“有情况”27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5%。
狠抓学习教育,确保警钟长鸣。开展对高检院下发的《关于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的通知》等内容的学习讨论,加强检察干警对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认识,提高大家对做到“逢问必录”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市院新媒体矩阵、工作短信平台,不间断对全体干警开展警示提醒,达到常学习、常提醒、常警示。
狠抓督导通报,确保落实落地。加强内部督导检查、沟通交流,及时受理线索、严格审查,认真统计上报。检务督察部门会同市院案管、刑事、公益诉讼等相关业务部门,对案卷评查和办案流程监督进行全面督查,并注重从外部收集干预司法活动线索;建立“三个一”提醒机制,加大对填报情况通报力度;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持续督导检查各基层院落实“三个规定”。
狠抓宣传报道,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每季度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主动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积极向社会宣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和落实情况。目前,全市已向社会公开发布情况36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积极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在加强学习引导、示范引领、主动填报、宣传教育、督导检查、完善机制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地见效,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