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3月30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渭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小政,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梅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3月30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网(记者 杨大君)3月30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渭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小政,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梅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依托内设机构改革,加强组织和专业化建设,坚持双向保护原则,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努力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依法办理各类案件   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坚持优先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限度容忍和对未成年被害人最高限度保护原则,面对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高发案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作用,强化审前主导,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提高指控质量。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坚持从快批捕起诉。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件87人,同比上升2%和14.47%;提起公诉43件138人,同比上升4.44%和100%。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2件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7件,严格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落实特别程序,全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普通刑事案件。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53人,起诉50件117人,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3人,不起诉15人,对27名罪错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同比上升84.8%。正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刑事政策,从实质上把握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否属于涉黑恶犯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程序和制度,制定精准化帮教方案,引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通过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刑事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落实双向保护,依法实施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在办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严格贯彻“双向保护”原则,继续探索与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取证机制,避免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加强与妇联、团委、民政、教育、司法等相关单位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与协作,落实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救助合力。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为9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对1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对1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社会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1万元。

  立足检察监督职能  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2019年,高检院、省院部署“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强化督促、惩防并举,打好精准监督“组合拳”。部署监督落实,开展案件评查,开展专项督导。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紧紧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深入474所中小学、幼儿园实地检查,向学校、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8件。通过督导,校园“三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预防性侵机制进一步建立。

  深入推进普法宣讲活动,着力提升学生法治自护意识。2019年,全市共有12名检察长、36名副检察长、69名检察官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围绕校园安全、预防性侵害、防治网络沉迷等与青少年、儿童息息相关的主题,采取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组织法治讲座9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1.8万余册,覆盖80余所学校和2.6万余名师生,其中一名未检检察官获评省级“优秀校外辅导员”,两名未检检察官获评省级“优秀巡讲员”,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自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参与护航未成年人活动,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保护。主动服务精准脱贫攻坚,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向留守儿童以法治课形式传授防拐、防性侵等自我保护知识,为困境儿童赠送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促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维权长效机制。2019年,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政府职能部门、学校、企业等单位在安全管理、教育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获复函确认38份。

  大力优化宣传渠道  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殊时点“迎进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五·四、六·一、六·二六、一二·四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放假前后、新学期开学等特殊时间段,结合“法治巡讲”活动,继续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2019年5月27日至31日,全市检察机关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在校学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家长等参加,通过参观工作展板、听取案件通报、参加知识讲座,扩大社会影响,引发社会关注,推进社会共同治理。

  普法常态“走出去”。通过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法治扶贫专项活动;通过案件办理,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法治教育,避免再次犯罪。积极应邀参加政法委、妇联、团委等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面,提升法治宣传力度。

  充分借力融媒体。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全市检察机关有2个案例被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成因等问题的总结分析,撰写调研报告和经验材料10余篇。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形成信息150余篇。调研、信息共计40余篇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微信客户端发表。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惩、防、教、治、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通过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动未成年被害人取证、救助“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罪错未成年人帮教、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工作的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保护,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