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历经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枫桥经验”闪耀着新时代光芒。
如今,“枫桥经验”已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近年来,咸阳市公安机关在新时代推广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富有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始终弘扬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精神,始终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是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群众路线这个党的传家宝不能丢。“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