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泉水一样清澈见底——追记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刘文慧
“身体健康,略有积蓄,已婚,丈夫体贴,孩子听话,有一份真正喜欢的工作,这就是成功,不必成名,也不必发财。”这是刘文慧朋友圈里的最后一条信息,也是她在这个世间最后的一份真情流露。
刘文慧生前系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2019年9月16日10时,她在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市办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2岁。
1998年,21岁的刘文慧入职榆阳区法院,这一干就是21年。21年如一日,刘文慧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她故去后,同事在整理她生前事迹材料时发现,除了一些办案数据和工作体会外,其他的什么都没留下。在院里的办案统计表中,刘文慧的名字显得特别醒目:2009年98件,2013年220件,2016年263件,2017年253件,2018年277件……10年,她累计办案2000多件。这些数字背后是刘文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付出,她所办案件中,无一发还案件、无一信访案件。
都说从事司法工作的人严肃、刻板,法官给人以“高冷”的感觉,但对刘文慧来说,法律从来都不是冷冰冰的。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总是处处体现着忠诚和善良。2011年,在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原告罗师傅被诊断为尘肺病,同时被停发工资,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工伤赔偿等费用。
第一次开庭时,56岁的罗师傅衣衫褴褛,向刘文慧诉说着家庭的窘困。看着他消瘦的脸庞,刘文慧连忙将兜里仅有的108元全都掏出来给了他。108元,不多,却让他顿时满眼泪花,心生感激。他抹着眼泪说:“你就像我的闺女一样。”在随后的案件办理中,刘文慧先后多次去煤矿调查案件事实,最终在她的努力下,为罗师傅争取到10余万元赔偿金。为表心意,罗师傅的儿女送去了锦旗,感谢刘文慧为这起案件奔走忙碌。2019年9月18日,罗师傅在得知刘文慧离世的消息后,拖着孱弱的身体,赶去送了她最后一程。罗师傅佝偻着身子哭成了泪人,呼喊着刘文慧的名字:“闺女啊闺女,我的闺女呀,你不能走啊!”
忆到刘文慧,同事们都说:“文慧为人耿直实在,在工作上从不挑肥拣瘦,苦的累的也从不推脱抱怨,在涉及个人利益时从来不辩不论、不争不抢、不跑不要。”在他们眼中,刘文慧像露珠一样晶莹剔透,像泉水一样清澈见底,这正是刘文慧生命里始终不变的坚守与担当、忠诚与干净。
刘文慧先后办理过很多区、市、省乃至全国首例或典型案件,她办理的全市首例生产、销售假药案,全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全市大型网络赌博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尤其是2019年6月21日公开宣判的“张某侮辱英烈”一案,先后被中央、省级等媒体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报道。
五月的鲜花开满原野,榆阳区法院办公楼前的红旗迎风招展。虽然刘文慧已经离去,再也看不到这些,但她的事迹却鼓舞着那些同样奋斗在司法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干警,激励着他们用忠诚和敬畏接力刘文慧无比珍视的司法审判事业。
刘文慧,多次受到省、市各级机关表彰,其中,被追授省级三八红旗手、个人一等功;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联合评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被榆林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
(记者 刘鸯 通讯员 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