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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慧法官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殡仪馆举行

9月18日下午16时,刘文慧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殡仪馆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法警管理处副调研员冯继文,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及班子成员,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榆阳分局及各县区人民法院干警代表,榆阳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社会各界人士及刘文慧同志家属、同学、好友等500多人参加告别仪式,共同缅怀这位优秀的女法官。

2019年9月16日上午10时许,刘文慧同志在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大起底工作中,前往千里之外的甘肃省嘉峪关市办理网上追逃的刑事被告人冯某某提押手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2岁。

刘文慧同志,女,1977年1月出生,汉族,陕西神木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一级法官。1998年12月至2001年11月在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2001年11月至2009年2月在立案庭任书记员、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在民一庭任助理审判员、2010年2月至2011年4月在郭家伙场法庭任助理审判员、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在郭家伙场法庭任审判员、2013年1月至今在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一级法官。

刘文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上,忠诚敬业、公正无私,她对工作充满激情,兢兢业业,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次又一次的捍卫着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2009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办理案件约2000多件,其中近五年,共办理1309件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审结1279件,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

刘文慧同志严谨的工作态度,突出的工作成绩,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联合评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被区委授予“个人三等功”,多次被院内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

告别仪式大厅现场气氛庄重肃穆,哀乐低回。大厅的LED屏滚动播放着文慧同志生前的工作剪影,屏幕上方显示着黑底白字的“沉痛悼念刘文慧同志”,正前方悬挂着刘文慧同志的遗像,大厅两旁 “不忘初心,肝胆忠诚映山红;牢记使命,铁肩道义照苍穹”等一副副挽联寄托着人们对刘文慧同志的无限崇敬和哀思,歌颂着她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公正无私、廉洁奉献的短暂一生。

在沉重的哀乐声中,全场肃立,现场所有人都怀着沉重悲痛的心情,向刘文慧同志默哀致敬,送刘文慧同志最后一程。当榆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武军介绍刘文慧同志生平时,现场一片沉寂、哭泣、悲恸。最后,全体人员依次向刘文慧同志遗体告别,敬献鲜花,并慰问家属。

目前,榆阳区法院已向陕西省高院为刘文慧同志申报追记个人一等功。

(榆阳区人民法院  高婧  白小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