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杨氏兄弟”涉黑团伙过堂受审 涉多项罪名
广西北海“杨氏兄弟”涉黑团伙过堂受审
23名团伙成员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
庭审现场。
4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绍光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妨害公务、非法采矿、容留他人吸毒、盗窃一案。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拟用4天时间审理后择日进行宣判。
检察机关查明: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的杨绍光、杨绍明两兄弟,自2010年以来,先后纠集、招揽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银海区福成镇等地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地维护和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成员较为固定且超过10人,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杨绍光、杨绍明作为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陈瑞龙、杨业斌、符家伟、庞忠情以及陈海明、梁志强、梁仕强(均另案处理)是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直接受杨绍光、杨绍明指挥;陈瑞龙、杨业斌及陈海明、梁志强、梁仕强多次积极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符家伟、庞忠情负责犯罪组织的记账及财务工作;梁志富、崔焕景、林盛瑞、张如军、姚建茂、叶武团、李月支等多人是一般参加者,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0年以来,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期间,杨绍光、杨绍明先后以北海市海城区海运宿舍及三中东里作为据点,长期在上述地点组织成员开设赌场。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统一安排供养成员食住在据点,统一管理非法聚敛财产的收入、支出,安排组织成员分组值班,统一安排组织成员到医院陪护因犯罪组织活动受伤的成员并筹集医疗费,统一处理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羁押成员的事情,有统一约定俗成的纪律。
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有组织地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已超过100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进行所谓的“谈判”,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特别是该犯罪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运宿舍及三中路人员密集中心区域,长年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通过控制赌博行业敛财数额巨大,对该区域生活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多名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杨绍光等23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妨害公务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陈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