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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一涉黑犯罪团伙成员“办事”前祭拜求平安

团伙成员“办事”前祭拜求平安

北海市涉黑犯罪集团一审宣判,11人分获20年至2年不等徒刑


12月27日,壮族自治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朱定游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寻衅滋事犯罪,聚众斗殴犯罪,开设赌场犯罪,非法持有枪支犯罪,非法拘禁犯罪,判决朱定游、朱相如、陈光、张仕林、朱锐、朱珍保、张齐林、范清龙、李富强、朱定泳、陈俊宇等11人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法院查明,自2012年底以来,朱定游先后纠集、招揽合浦县公馆镇、浦北县等地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开设赌场、为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晒马”(非法纠集多人非法介入纠纷,利用人多势众等胁迫方式,“摆平”纠纷后获取非法利益)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地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至2014年6月,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组织成员较为固定且超过10人,结构较为稳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朱定游作为这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李富强、朱定泳是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直接听命于朱定游。其中,李富强负责带领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朱定泳负责管理组织的经济。朱相如、陈光等10多人是一般参加者,参加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底以来,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期间,朱定游以北海建材市场盛元广场建筑工地为据点。2014年6月23日,朱定游成立北海和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公司)。朱定游先后以和达公司租赁的北海市东方花园小区一居民楼、银屋花园一居民楼、北海大道海霞小区一巷11号作为组织的据点。该犯罪组织非法聚敛的财产收入、支出统一管理。为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他们豢养成员并安排统一食住在据点,费用由组织统一支出,成员的手机由组织配置并支付话费。在过年节、成员生日时,由组织发放费用。成员因组织“工作”受伤时,由组织筹集医疗费。组织购买毒品,用于组织的成员吸食,并统一准备作案工具。多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统一使用组织管理的汽车及组织租赁的汽车。组织有约定俗成的纪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有明确的计划、分工。

自2015年底始,朱定游犯罪组织为 “梅州帮”犯罪集团在北海市区范围内摆放游戏机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并收取“保护费”。经过事先谋划,在朱定游的指示下,李富强安排陈俊宇事前统一购买或制作勾刀、钢管、铁锤等工具,同时租赁作案车辆;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不够的情况下,朱定游还指示李富强另外招揽了张成旺等4人加入、壮大“争斗”队伍。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手段,有组织的多次任意损毁、抢夺竞争对手“闸口帮”犯罪集团的游戏机,以抢占游戏机摆放地盘,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2016年7月2日晚,朱定游组织成员打砸完 “闸口帮”犯罪集团经营的游戏机之后,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7月3日凌晨1时许, “闸口帮”犯罪集团成员将 “梅州帮”犯罪集团管理游戏机的徐华生、徐华飞(均另案处理)抓住并致电朱定游,称“有本事你就过来”,以此激怒朱定游,双方争吵,事态进一步升级,双方进而表示开展聚众斗殴。

为此,朱定游遂组织朱珍保等10多人在北海市建材市场盛元广场工地集结,随后,驾驶5辆汽车到北海市海城区贵州开发区与 “闸口帮”犯罪集团成员相遇后,双方驾车持枪、械在北海市主干道上相互高速追逐开枪、持械打斗。在相互追逐斗殴过程中,朱定游一伙所驾驶的5辆汽车被对方追散。为逃避对方追打,朱锐驾驶汽车强行闯入北海市公安局大院,他及车上的张齐林、张仕林和同案人蔡浩、王若峰、吴桂滨、吴兵、林家传、林辉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朱定泳供述,其公司人员有:朱定游、朱建华、朱相如、陈光、余宽、陈俊宇、朱锐以及其本人,他哥朱定游负责带人与别人商谈抵押、典当、押房、帮别人追债以及带人帮“梅州佬”看管赌博机;自己则负责管理公司成员的饮食起居和公司日常开支,以及在公司里面开设的麻将机赌博的一些事务。同时,他还供认因为朱定游是公司的实质管理者、掌控者,公司里面的活动经费都由朱定游安排。公司的人员出去“办事”前都会祭拜一下安放在海霞小区和达公司一楼的神像,祈求平安。

法院根据被告人朱定游、朱相如、陈光、张仕林、朱锐、朱珍保、张齐林、范清龙、李富强、朱定泳、陈俊宇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前判决。(陈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