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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司租赁惹纠纷 苦口婆心化矛盾

公司租赁合同到期未支付租金该如何解决,2021年2月8日上午,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受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甲公司于2018年6月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铝模板的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节点付款,共欠甲公司租金共计431万元整。向乙公司索要迟迟未果,无奈之下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某某代表甲公司来到调委会,希望通过调解要回租金。

为了解纠纷发生的真正原因以便公平调解,专职调解员联系了被申请人乙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得知纠纷的焦点在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出租的铝模板不合格、部分铝模板遗失,故未付租金。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分析后,专职调解员多次深入公司调查,并对铝模板进行鉴定,发现个别模板指数确实不合格。同时清点铝模板数量,发现提供的模板数量短缺。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促成调解,一方面,调解员告诉刘某某,其公司存在提供的模板数量不够且质量有问题的违约事实,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有效解决双方纠纷,考虑从应付租金中减让一部分作为违约。另一方面,调解员向乙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做工作,指出不可否认将铝模板遗失及部分铝模板存在质量问题是甲公司的过错,乙公司可以通过少付租金的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一旦一方起诉租赁费,另一方要应诉不说,而且要主张自己的损失需提起反诉或者另行起诉,为纠纷的解决双方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诉讼并非是最经济便捷的解决方式。

经过调解员释法明理和多次苦口婆心做双方工作,双方终于明白调解员是真正为双方公司的利益考虑,最终达成了给付400万元租金的调解协议。在签订协议的当天,乙公司立即支付了200万元租赁费。后续剩余部分以承兑汇票的方式履行完毕。这起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的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 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