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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首次司法确认一起涉外侵害商标权纠纷

近日,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引入社会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利用网络视频远程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外商标侵权纠纷,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出具民事裁定对调解内容予以确认。

英国某公司诉西安某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在收到当事人立案材料后,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并由调解组织在线进行沟通调解。经过沟通引导,多番协商,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即由被告人百货商店向英国某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00元。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庭经审查后裁定予以确认。据介绍,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实施后,西安中院审结的首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司法确认案件。

该案同时采用独任制、司法确认等模式,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探索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未来,西安市知识产权法庭将会依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与此前已经开展的案件速裁、智慧法庭建设相结合,在司法确认、独任审理、繁简分流标准、电子诉讼证据规则制定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进行民事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实践,有效利用“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促进司法资源更加有效地进行配置,以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审判满意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