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村委会,司法便民受称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今天第一次通过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感觉就是简便高效,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通过以案说法教育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在旁听完城固县龙头镇群力村巡回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旁听群众如是说。
12月10日上午9时,城固县法院龙头法庭对一起民间借贷案在龙头镇群力村公开开庭并当庭裁判,受到旁听群众普遍好评。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8年3月1日,被告吴明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张群借款5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半年,利息月息2分,到期还本付息。原告当日通过微信向被告转款50000元。借期到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先后偿还本金10000元,利息13500元。在催要剩余本金及利息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以资金困难为由迟迟未还款,原告遂于2019年11月诉至院。原告提交借条、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凭证等证据证明被告借款及还款情况,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主审法官当庭作出判决:限被告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本金及相应利息。宣判后,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高发特点,而且大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等亲情之间,因多种原因导致诚信缺失,形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为教育公民尊法守法,树立诚信意识,城固法院龙头法庭始终坚持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通过巡回审理、庭审直播、携眷下乡办案等方式,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既拉进了法庭与群众距离,树立了司法权威,又提升了群众对法院法官的满意度。(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城固法院 崔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