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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助力法院司法送达 消失四年的被告打来电话

“杨法官,我以为我儿子遇到诈骗了,如果他确实欠别人货款了,我们会联系他,给他做工作让他还钱。实在不行我们先替他慢慢还。”这是在安康市紫阳县麻柳镇堰碥村村委会办公室,村支书通知被告父母到办公室接受法院的询问时被告父母说的一番话。

2015年5月28日,原告胡某荣与被告贺某刚签订运输合同一份,原告为被告贺某刚运输从汉中市西乡县堰口镇宋某明处购买的地板条36吨,付款方式为司机替货主垫付货款4万元。当天原告到宋某明处拉货,替被告贺某刚垫付了货款4万元,将36吨木条从西乡县堰口镇运到贺某刚指定的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卸货。被告应支付运费11500元,仅支付运费6500元被告因无钱支付,便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下欠5000元,定于2015年8月5日付清。在长达四年的过程中,被告今推明缓,后失去联系。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汉中市镇巴法院副院长杨云礼一行4人在向该村支书覃沛德说明原因并详细了解贺某刚的家庭情况,覃沛德对法院干警进行了热情接待,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案件调查。覃沛德在打电话通知贺某刚的父母到村委会来的过程中,贺某刚主动打电话来询问情况。承办法院杨云礼与贺某刚通话中,向其说明了案件情况并告知了法律责任,敦促其积极应诉,并通过微信顺利送达了贺某刚的应诉材料,消失4年的被告表示会积极偿还这笔货款。被告的父母随后来到村委会,在与承办法官交谈了解案情后表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定会给儿子做工作偿还欠款。

法院通过村委会助力送达司法文书,也对躲避法院调查案件的人进行法制教育,增加了社会舆论压力,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镇巴县人民法院 杨云礼 吕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