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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对违反“最多跑一次”将实行最严追责

辽宁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这项制度予以明确,在全国尚属首次。

省政府新闻办9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司法厅介绍辽宁出台全国首部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省政府规章相关情况。

重点针对办事程序和环节繁杂等问题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介绍,《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针对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信息共享程度不够、办事程序和环节繁杂、办事材料较多、办事时限较长、办事效率较低等突出问题,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出台本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统一的一体化、标准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完善以综合政务服务机构为依托的“一站式”集中服务功能,建立“一窗受理”平台,最终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全省统一“最多跑一次清单”

辽宁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清单管理,明确要求制定并公布全省统一标准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及规范化、标准化的办事指南,不断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积极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用一套标准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服务水平。下一步,市、县政府将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本地区综合行政服务机构为依托的“一站式”集中服务,设立集中办事的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对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

据介绍,辽宁省将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下一步,相关行政机关将根据实际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对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违反“最多跑一次”规定将进行最严格追责

省司法厅介绍,辽宁省制定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就是要将影响和阻碍便利高效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优化组合,纳入法治化轨道,并以法律的强制力要求行政机关落实好“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管理模式。其中,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国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

对违反规定的,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对行政机关、综合行政服务机构、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无法律、法规依据限定申请人提出申请方式的,违反本规定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材料外提供或者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违反本规定要求申请人在证明事项清单外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按照承诺期限办结申请事项的,违反本规定将公共数据用于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或者随意更改、编造公共数据的,有条件提供而未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服务的,在公布的办公时间内拒绝提供办事服务的,未提供预约服务、限定每日办件数量的,违反本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未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内容以及补正或者更正期限的,由有权机关或者单位按照法定职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纪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方便申请人办事的原则,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将“最多跑一次”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