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完成首例立案
6月1日,上海法院微信立案第一案在杨浦法院诞生!
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全民微信。
当下,衣食住行靠一部手机就能做到全实现,你是否想过有一天,即便诉讼打官司,也能通过微信一键立案?便捷到如同点个外卖,打局游戏,发个红包,转发点赞那般?
自5月28日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开通以来,还不到一周,杨浦区人民法院就接到了这样一宗,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直接递交诉状及证据材料,成功实现微信操作立案的实例。
宣传普知多元化 解锁新方法
本周工作日的第一天,杨浦法院似乎如往常一样,在立案大厅接待着鱼贯而入的各类案件当事人,但似乎又有些什么不同,在立案大厅的显眼处,会有专门的立案指引栏,告知你如何避开高峰时段,并采用其他方式,完成立案材料审核。也是从本周起,杨浦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新的立案方式,接待立案的法官均在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无论是本人无法到院完成提交书面诉讼材料,还是未能一次性准备完整的证据,从今日开始,都可通过关注12368微信公众号2.0平台,完成立案,一是避免了因材料不全多次往返法院,将诉讼时间耽误在路上,二能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做到真正“线上一站式”。
流程便捷易操作 简单又简化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尹律师在得知该平台开通后,第一时间致电了杨浦法院立案大厅,根据电话接待法官的提示和指引,当事人在电话中即完成了12368微信公众号上的实名认证,其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属于知识产权案件范畴,所涉的刑事案件也由杨浦法院有管辖审理判决处理,故案子本身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诉状包含的请求及事实相对较简单,尹律师以代理人身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完成了从起诉立案及材料递交的所有步骤,杨浦法院在内网操作平台收到了该立案申请后,在6月1日一上班,立即进行立案材料审查,并在当天上午通过立案审核给出了案号!
尹律师表示,因原告公司住所地在四川省,聘请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也在南京市,主张诉讼后,公司从委托代理人到准备诉讼材料,再到来法院立案,还没进入审理就产生了较高的交通成本然而通过12368公众号平台进行微信立案,将这个难题在瞬间化解。用玩玩手机的功夫,完成便利的立案操作,通过严谨的立案审核,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被运用到诉讼立案上,是上海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利民、便民宗旨。
技术创新为司法,消除立案难
更让律师感慨的是,虽然原本通过律师平台网上提交立案材料,也能实现少跑腿,但由于现在大家都习惯运用手机,将材料拍摄成图像保存,用微信立案能避免数据二次导出,可直接在手机里实现一键上传,速度惊人;且12368微信公众号平台升级后,操作流程更趋于简化,还消除了时间、空间及网络信号等问题带来的局限。
立案手续完成后,尹律师收到来自法院通过平台发送的缴费提醒,她随即在当日下午通过平台用微信支付功能预交了此次案件的受理费2300元。
在上海高院的领军下,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如火如荼,创新不断。作为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的人民法院,进入“智慧时代”势不可挡。诉讼服务智能化应社会发展需求被当事人和律师提出,随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开通,法宝机器人也应势、应需而生。
杨浦法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与时俱进,急当事人所急,借助科技辅助工具实现了技术创新,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提升了法院智力和效率,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上海市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