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阳光照亮群众心田(一线探访·今天我当班①)
编者按:早春三月,随着全国两会的胜利闭幕,我们带着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奋进新征程。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一项工作。进入新时代,政法干警如何面对挑战,忠诚履职?《民主政治周刊》推出“一线探访·今天我当班”系列特别报道,本报记者深入基层一线,与政法干警一同工作,感受他们作为法治守护者的酸甜苦辣。
“我这个情况算不算工伤?”“孩子6岁了,如果离婚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3月23日一早,记者来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人已经排起了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便利?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记者进行了探访。
让弱势群体感受法治温度
“我们就要求按合同办事!”
如今,“有矛盾纠纷,按法律办事”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仅今年2月,江苏省接听群众法律咨询的来电就达28300人次。
一大早,前来咨询的老雷一家就是这种态度。“我们就想按合同办事,合同怎么说的就怎么来。”雷大爷向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王新月表达诉求,“我们没什么成见,也不是针对单位,就想按照法律的规定走。”
“我们家俩孩子,都有智力残疾。前几年,在残联的帮助下,俩孩子分别找到了接收单位。老大的单位比较正规,工资、保险都是按规定走的。今天跑来,就是为了解决老二的问题。”雷大爷的老伴儿介绍,老二的工作今年7月份才到期,但是去年12月8日,单位就单方通知他们,说是不让干了。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王新月说道,这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合同是签订了的,不过单位后来并没有按承诺把合同给到我们手中。”雷大爷解释,“合同文本上写的工资条款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每个月1890元,不过实际执行中,单位每个月只给500元的工资。”
“我们心里不服气,但是根本不敢讲,也不敢要求单位按合同履行。”雷大爷的老伴儿说,孩子有个工作不容易,当时就是担心被单位解除合同,不让孩子在单位干了。
“接收残疾人的单位,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的。”王新月细致地为老雷一家分析情况,“单位这么做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一方面咱们可以要求单位补足之前的工资差额,另一方面,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您可以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政府免费帮忙打官司。”考虑到老雷夫妇都将近80岁了,两个孩子又有智力残疾,王新月建议他们申请法律援助。“由于孩子有智力残疾,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您作为他的代理人。您还要再收集银行流水、劳动合同、母子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下一步我们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毕竟年龄大了,我们走了以后他们怎么办?”雷大爷很是担忧,“我们这是呼吁不是要求,希望社会给他们更多关爱,让他们能生存下去。”
“公益性就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特征。”针对老夫妇的担忧,王新月说,我们坐班法律咨询台的一个意义,就是为弱势群体打开法律服务的大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治的关怀和温度,下一步将为老雷一家指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让老百姓在个案中触摸公平正义
“我们的赔偿能不能按城镇标准?”
上午10点20分左右,在旁边的法律咨询台,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正在接受一对中年夫妻的法律咨询。
“我们老家在安徽,俺前两年在这里的一家公司开车。”孔某介绍,2016年3月底,其在公司仓库门前擦洗车辆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张某倒车时没有查明车后情况造成交通事故,撞伤了自己。“这是当时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俺老公无责。”孔某的妻子补充道。
孔某说,自己双腿股骨骨折,膝盖都弯不了,现在就连工作轻松点的小区保安都没法干了,因此想找保险公司支付伤残赔偿金。
“你的医药费是怎么解决的?”潘律师关切地询问,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生活费有着落吗?
“做了两次手术了,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公司老板支付的,每个月也给了一些维持生活的费用。”孔某介绍,今年1月,自己拿到了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显示自己构成了九级伤残,误工期限建议400日,护理期限建议180日。
“您的情况可以进行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伤残赔偿。不过请求支付的标准,农村和城镇可有不小的差别。”潘律师说,“刚刚看了您的身份证件,上面显示的您家住址是在农村,您在这边工作生活几年了?”
“俺老公在这边开车有三四年了。在老家也是住在城镇里,有房产证件等可以证明。”听到农村和城镇赔偿金额相差10余万元,孔某的妻子连忙问情况:“我们的赔偿能不能按城镇标准?”
潘律师解释,按照法律规定在城镇生活满一年就可以按城镇标准来计算。“不过需要你们先去收集一些证据材料。比如,老家在城镇的房产证、在南京的务工证明、务工期间租住的房屋合同等,这些都是能证明在城镇生活的材料。”潘律师列了一个清单给孔某夫妇,此外还需要肇事车辆的保单、病历等相关资料。
一问一答之间,关涉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具体感触和期待。“我是社会律师,每个月定期来这里值班,接受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帮助。”潘律师介绍,这也是让人民群众受到公平公正待遇的具体方式。
让法律服务零距离更便利
“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每年多达80万余人。这么大的群体,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法律问题,每年我们能接待800多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江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业国强向记者介绍情况时,两名咨询讨薪问题的当事人来到了咨询台。
原来,他们是潘律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在此之前他们通过“12348”电话热线进行咨询过,这次过来提供一些证据材料。“公司是做餐饮的,从去年7月份开始,老板说资金周转有些小问题,让员工宽限一些发放工资时间。”当事人之一刘先生介绍,“谁知道一拖就联系不到老板了,公司还拖欠我工资3万多元,经过报警,警察建议咨询12348热线平台,我们才找到了这里。”
“我在公司上班3个月,都是为了讨生活,没想到自从工作后就没拿到过工资。”小陈介绍,自己的情形更麻烦一些,公司当时没签订劳动合同。“我没什么头绪,在潘律师的指导下,收集了公司钥匙、员工卡、同公司管理人员通话的录音等材料。”
和他们同样遭遇的一共7个人。“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我建立了微信群,案件有哪些进展,能第一时间反馈。”潘律师介绍,自己还在好几个微信群里做法律顾问,让社区、村居的老百姓在家就能咨询法律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等候区,不少人是来办理居住证备案登记的,这不应该是公安负责的业务吗?“这正是为了解决公共法律服务知晓度的问题。老百姓都知道有警情找公安,不过有了法律问题怎么办?很多人还不清楚有12348热线平台24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记者的疑问,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君悦解释,通过部门之间的联动,让老百姓在办事的时候,能更多知晓公共法律服务给自己带来哪些服务和便利。
“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上、方式上下功夫。比如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把法律服务延伸到楼栋、村组。”王君悦介绍,还要继续推进智慧法务工作,通过远程视频、智能法律服务等,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便利。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8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