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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携手共建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机制

日前,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与杨陵区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对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等方面达成共识,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涉未民事案件是指纠纷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及其附带案件、抚养纠纷案件、监护权纠纷案件、收养纠纷案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亲子关系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案件。

法检两院确定联络人,定期对接涉未民事案件信息,实现涉未司法保护信息全面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探讨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未民事案件,协商解决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对涉未民事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当未成年人是困境儿童、监护缺失或受到侵害等导致诉讼能力不足时,可采取协调取证、社会调查、参与讨论、出庭发表意见等工作模式,确保审判监督及司法保护落实到位。

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遵循有限介入,当事人意思自治、正当性和必要性等原则,确保案件质效统一。

法检协作配合不定期对涉未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案件处理的效果和影响,查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情况。

《意见》以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指导思想,为涉未民事案件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的探索与建构指明了工作的方向。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以能动履职回应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维权需求和利益诉求,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