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打好“组合拳” 筑牢“防火墙”——商洛市检察机关守护百姓美好生活侧记

今年以来,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不断加大传统领域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全力筑牢“防火墙”,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堵塞漏洞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城区部分燃气配气站存在无证经营、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违法存储天然气等问题。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商洛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通过沟通,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发改委、住建、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以及案件磋商等多元化协作机制,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移送燃气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并对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给予支持和配合。

商洛市两级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通过深入调查核实,对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压实相关行政机关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依法全面履职,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此外,为维护企业、居民合法权益,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市燃气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燃气供应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支持燃气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助推治理

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门河是黄河的二级支流,由北至南穿过洛南县石门镇。洛南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地处石门河石门镇段上游,距离石门河10余米。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尾矿库存在局部坍塌、排洪渠堵塞等安全隐患。

随后,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制定了尾矿库抢险除险工作方案,采取疏通堵塞排洪渠、新建临时拦水坝、修建临时排水沟等一系列处置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发生。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持续跟进监督。目前,该尾矿库治理工程已完工,安全隐患已排除,确保了石门河周边生态环境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9月,该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把脉开方

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井盖问题解决了,我们走路安心多了!”10月20日,家住商州某小区的田先生对前来回访的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勇说。

为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今年,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了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以及三大电信运营商、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过共同学习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涉窨井盖典型案例,参会单位统一了思想,对解决窨井盖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在座谈环节,参会单位围绕加强城市窨井盖基础设施管理,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后,商洛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持续推进行政机关加强窨井盖智能化管理、根治窨井盖顽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商洛市两级检察院共发出涉窨井盖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并及时跟进回访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群众“脚下安全”。

(李成宝 赵晶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