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佳县:“交所合一”提升警务效能
9月10日,榆林市佳县公安局金明寺派出所副所长尚飞岗和民警任盼盼在下乡途中遇见两辆轿车轻微擦碰,事故双方司机发生争吵,将过往的车堵了一路。尚飞岗一边疏导交通,一边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认定,现场提出赔偿处理建议,事故双方司机均表示满意。
自2023年10月起,佳县公安局在榆林市率先试点“交所合一”改革,即在保持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基层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合二为一,实施所队融合,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基层的各自为战、警力不足、疲于应付等难题。
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高亮亮说:“实行‘交所合一’,现场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省去了以往向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派警处理和当事人等待的环节,有效破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难题。”
“合”出活力与战力
“我们这里距离交警队远,要是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光等交警来处理就得老半天,耽误事还不方便。”金明寺镇刘才沟村村民高雄说。
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乌镇中队辖区点多面广线长,警力严重不足,造成一些轻微交通事故无法及时处理,群众很有意见。
2023年10月,佳县公安局在金明寺派出所进行“交所合一”试点,从组织管理、勤务指挥、业务工作、执法办公、素质强警5个方面实行一体化,以全新的警务运行模式解决边远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失控漏管问题。
5月13日,金明寺派出所综合指挥岗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金明寺街道停放的一辆车着火。接警民警第一时间通知在金明寺镇街道巡查的民警任盼盼、申磊。
“接到指令后,我们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申磊说,“原来是一辆道路养护车的车厢内易燃品着火了,我们连忙疏散围观群众,迅速灭掉火焰,避免了火势蔓延。”
实行“交所合一”后,派出所突出主防职能,融合警力资源,重塑警务流程,让民辅警从思想上、角色上迅速转换到“警种整合、思想融合、业务聚合”上来,最大限度补齐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
“‘交所合一’打破了警种融合后的业务壁垒,实现了警务前移、服务前移、管理前移,真正‘合’出了活力,‘合’出了战力。”佳县公安局政委刘志飞说。
管治安也管交通
“以前审验驾驶证,要到40公里外的县车管所办理,往返需要近3个小时。现在到镇上的派出所,几分钟就办好了。你说是不是很方便?”近日,金明寺镇高家沟村村民高艳艳在金明寺派出所拿到新换的驾驶证,笑着反问记者。
实行“交所合一”后,派出所在隶属关系不变、承担治安管理职责的同时,履行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办理有关车驾管业务、先期处置交通事故警情等6项交通管理职能。
7月24日,金明寺镇刘官路发生拥堵,尚飞岗与民警李强强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原来,辖区窑窠峁村村民张某某与佳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人员因租地发生纠纷,双方在主道路上僵持不下,造成交通拥堵。
尚飞岗及时对道路进行疏通,随后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和镇上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双方当事人当天就租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租赁合同。一起由租地矛盾引发的交通拥堵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交所合一’后,我们的民辅警既是治安警又是交通警,交警中队原中队长任派出所副所长,主管交通管理工作,交警中队警力充实到派出所,确保派出所治安、交通管理效能得到‘双提升、双丰收’。”尚飞岗说。
民警“出门”就上岗
“当时,我们看到有两个人在村口电杆上拆除旧供电设备,而他们驾驶的是一辆外地牌照汽车,便上前进行盘查,当场就破获了这起盗窃案件。”金明寺派出所民警崔环说。
4月4日,崔环和同事申磊在刘家峁村巡查道路交通安全时,发现并现场制止一起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为受害单位追回了全部被盗物品。
“‘交所合一’后,民警‘出门’就上岗,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近处置、安全隐患就地整治、治安问题现场处置,极大缩短了出警时间、集约了警力资源,推动工作由‘被动警务’向‘主动警务’转变。”金明寺派出所所长马永伟说。
“交所合一”后,派出所、交警中队所有警力、车辆等,由所长统一指挥、统筹调配,并将社会治安巡防和交通管控、场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9月9日,金明寺派出所民警任盼盼、马浩浩在执行护学安全工作时,发现一些家长在送孩子上学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就结合近期发生的案例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交所合一”工作推行以来,金明寺派出所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5起,救助服务群众43人次,为群众办实事16件,整改治安及交通隐患14处,辖区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波说:“‘交所合一’工作推行以来,持续推动公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辖区交通事故4项指数全面下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实现了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互补双赢。”(记者 郑斐;通讯员 康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