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局推行“交所合一”警务新模式 “一警多用”提升群众安全感

8月2日,佳县公安局金明寺派出所民警下乡途中,在刘才沟村遇到两辆小轿车发生轻微擦碰,当事双方正准备向交管大队报警。于是,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认定,现场提出赔偿处理建议,事故双方均表示满意,省去了向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报案、中队派警处理和当事人的等待环节。这是金明寺派出所推进“交所合一”警务新模式的生动例证,也是佳县公安局强力推进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的一个缩影。

自金明寺派出所作为佳县公安局“交所合一”试点以来,该所打破原有组织管理壁垒,实施所队融合,优化职能配置,整合机构设置,战斗力大幅提升,“1+1>2”的治理效能得以凸显。

探索“交所合一” 激发新活力

“‘交所合一’警种融合后打破业务壁垒,推动‘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化,打造出‘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体系,更好地实现了警务前移、服务前移、管理前移。”佳县公安局政委刘志飞说。

为了切实解决边远农村地区交通漏管问题,2023年10月,佳县公安局“交所合一”试点运行在金明寺派出所拉开帷幕。

金明寺派出所紧紧围绕“1235工程建设”,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强“治安稳定、道路安全”工程,狠抓“职责落实、深度融合、创新管理”举措,建立“组织管理一体化、勤务指挥一体化、业务工作一体化、执法办公一体化、素质强警一体化”机制融合的警务运行新模式,突出“派出所主防”职能,不断优化举措,融合警力资源,重塑警务流程,优化服务管理,把全体民辅警从思想上、素能上、角色上迅速转换到“警种整合、思想融合、业务聚合”上来,盘活了现有警务资源,激发了工作活力,最大限度补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工作目标。

厘清“职责融合” 落实新机制

“以前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要到40公里外的县城交管大队车管所,往返近3个小时。现在到派出所几分钟就办好了,真是方便!”8月5日,高女士在金明寺派出所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拿着崭新的驾驶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了扎实推进“交所合一”警务新模式,金明寺派出所以警种整合、业务融合为思路,在隶属关系不变、承担治安管理职责的同时,履行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办理有关车驾管业务、先期处置事故警情等6项交通管理职能。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对交通管理业务进行考核,提升了“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统一执法、联动执勤”的整体实效。

“交所合一”警务新模式将派出所、交警业务合二为一,统筹安排分工,科学调度警力。金明寺派出所及时对接镇党委政府,每月通报社会治安状况、交通事故和隐患治理等情况,着力构建“大防控”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同时,金明寺派出所充分发挥县交安委办公室职能作用,由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开展交通治理,压紧压实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在各村设置交通劝导员,减轻派出所承担交管职责的压力。

“‘交所合一’以来,明确由金明寺原交警中队长兼任金明寺派出所副所长,主管交通管理工作,中队警力充实到派出所合二为一,确保金明寺派出所治安、交通管理效能得到‘双提升、双丰收’。”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高亮亮说。

整合“警力资源” 分享新成效

“‘交所合一’后,我们民辅警既是治安警又是交警,提高了派出所的警务效能。”金明寺派出所所长马永伟说。

“交所合一”启动伊始,佳县公安局党委决定,金明寺派出所所长在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外同时履行交通管理第一责任,交警中队原民辅警并入金明寺派出所管理。派出所、交警中队所有警力、车辆等由所长统一指挥、统筹调配,同时将社会治安巡防和交通管控、场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由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科学安排勤务,积极落实24小时勤务模式,做到“白天时时见警察、夜间到处见警灯”,提升群众安全感。

“交所合一”后,金明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共享交警综合信息平台、公安警务综合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多警种联勤联动,对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对辖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与此同时,交警中队民辅警参与派出所工作,派出所警力参与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交管工作,一警多职、一警多责,辖区管理力量得到整合,信息共采、数据共享,通过及时研判预警,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5起,救助服务群众43人次,为群众办实事16件,推进基层治理。

“‘交所合一’以来,佳县公安局以‘县局主战、派出所主防’为驱动、以‘交所合一’深度融合为牵引,助力‘百千工程’提档升级,推动公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收到了‘1+1>2’的良好效果。”8月12日,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波说。(张震 通讯员 康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