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佳县法院: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
“我们依法公正处理人民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17日,榆林市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过去的5年里,佳县法院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13360件,结案13327件,结案率达99.75%,先后获得“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省调研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12个集体和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审执工作公正推进
佳县法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后摸排各类案件16427件,对刑事有效线索和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线索逐条排查核实,实现涉恶案件全部生效清结,涉恶财产型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稳妥调处民商纠纷,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重点关怀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涉农案件“立审执”衔接机制,审执涉农案件525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为农民工返还工资762万元。
围绕佳县建设白云山5A级旅游风景区重点工作,该院快速审理了一批涉及白云山管委会与当地村民的征地、租赁合同、返还原物纠纷等案件;出台《关于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606件,营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同时,该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高消费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406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131人,悬赏执行169案218人;扎实开展“三秦飓风·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项执行行动40余次,执行案件940余件、金额9800余万元,集中约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公职人员16人。
服务保障稳步提升
佳县法院坚持积极作为、能动司法,为全县重点民生工程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保驾护航,5年来共出警69次367人次,配合行政机关化解纠纷57件。其中,针对城区道路环境改造,及时提供法律保障;配合佳芦河流域通镇河段违建拆除工作、黄河流域沙场整治、中学房屋征收改建扩建工程;协助县政府、水利局拆除黄河流域村民猪场、猪舍,有效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设立旅游巡回审判庭,及时高效化解景区旅游纠纷。
该院借鉴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工作举措,综合运用多元力量化解基层矛盾,共开展巡回审判86次、就地化解纠纷147件,诉讼服务中心先后出动167人次,在13个乡镇处理矛盾纠纷77件;大力推进“云审判”“云调解”“云执行”“云送达”,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诉讼案件网上开庭全覆盖,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不“打烊”、公平正义不“迟到”。
筑牢根基创新改革
佳县法院不断强化法官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同时,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佳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28项措施》。
该院选配法律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2名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作为速裁办案团队骨干,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提升审判效率;严格执行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力清单,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报“四类案件”监管情况,院、庭长办案9557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63.1%;大力推进科学分案,科学制定月度、季度指标任务,确保审判执行运行态势良性循环;完善科技法庭、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庭审规范化自动评查等辅助办案系统,建成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法院。
佳县法院全面对接全国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基本形成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体系,已实现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均能在10分钟内完成立案手续,使当事人轻松享受一站式优质服务。
(李雪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