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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证据材料、办理流程以及从严、从宽的具体标准,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崔家沟监狱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

为了持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证据材料、办理流程以及从严、从宽的具体标准,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崔家沟监狱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市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部长庞新成、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宋超宁、崔检院副检察长崔福中、崔家沟监狱副监狱长苗军以及监狱狱政科、刑罚执行科、各监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减刑、假释日常实际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特别就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的各项新规新政进行了学习探讨沟通;对如何在减刑、假释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如何认定罪犯认罪、悔罪情况,如何在减刑、假释工作中正确把握财产刑执行情况,罚金刑的缴纳时间、缴纳方式,罚金缴纳同民事赔偿先后问题,如何认定假释中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罪犯贫困证明、三类罪犯执行财产刑、悔改表现、报请材料等裁判尺度以及执法标准,以及监狱呈报减刑、假释的规范程序、时间、比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并达成了初步共识。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强化了检法监之间的沟通联系,对进一步严格规范办理当前减刑、假释案件,提高减刑假释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公平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巩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