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9月2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对我省2018年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对我省2018年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小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把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放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谋划,去推进。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丁小军要求,要强化协作配合,推动信息共享。各单位要加强部门衔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合力。要总结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反馈、联合走访调查等制度,形成协同高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切实提升选任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完善人民陪审员人选信息,为人民陪审员选用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丁小军强调,要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主动做好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他们反映社情民意,提高他们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增强人民陪审工作质效。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