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始终把人民满意和公正司法作为公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发挥公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近年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始终把人民满意和公正司法作为公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发挥公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参与推进平安铜川建设,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多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未检先进个人和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个人,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获得2017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单位。
一、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公诉职能,将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惩。2017年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办理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犯罪嫌疑人艾某某、范某某等四人“煤矿杀人骗保案”。犯罪嫌疑人艾某某、范某某等四人精心预谋,以介绍打工为名,将被害人骗至铜川一煤矿,在井下劳动时,将被害人杀害后伪造矿难,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索赔,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保证案件质量,公诉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固定证据,提出建议20余条。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在被害人身份无法查实的情况下,认真梳理审查并完善其他证据,会同有关部门赴外地调查取证,最终将案件诉至法院。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惩罚,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严防冤假错案,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审判监督职责,依法纠正错误刑事裁判和程序违法。2017年,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共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5份,及时纠正审判机关在送达程序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针对法院一审判决,共提出抗诉8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7件,采纳率88%。其中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朱某某受贿一案被省检察院报送至高检院拟申报创建全国精品抗诉案件。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活动的调查核实和监督,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2017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追诉漏罪13件,追诉漏犯13人。针对公安机关的违法侦查活动,采用书面形式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均已纠正,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依法纠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超出法定期限、程序违法等问题。
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全力完善未检工作机制。全市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一名未检干警因工作突出,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目前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正积极申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二是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构建以保护性为主导的办案模式,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根据青少年案件刑事审查工作的特点,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到教育引导先行,并根据每个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帮教举措,一案一策,因人而教,努力教育感化涉嫌犯罪未成年人,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通过“法治进校园”、“主题检察开放日”、“未检工作集中宣传”和“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全市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守法,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张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