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利剑出鞘 反黑风暴来了
(通讯员/陈双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把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位置。
迅速传达 组织部署
召开党组会传达《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成立了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多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多部部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细划任务抓落实。并及时将党组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检察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从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明确、行动上跟进、作风上转变、工作上落实。
严把三关 强化监督
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审查关、证据采信关、法律适用关这“三关”。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快捕快诉,严格依法办案。如在办理杨某某等6人非法破坏生产经营案中,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以副检察长党增明为组长的检察官办案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在涉案人数多,作案次数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仅用4天时间就对涉嫌人员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把加大打击力度与保证办案质量统一起来。如在办理王某某、邹某等2人涉嫌寻衅滋事审查逮捕一案中,因邹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办案中承办人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及时给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侦查人员列席该院检委会,就罪与非罪与侦查机关达到共识,遂以涉嫌寻衅滋事最对王某某批准逮捕,对邹某以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确保了打击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专项宣传 扩大辐射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扫描“耀州检察在线”公众号、“耀州检察”微博等形式,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投案自首时限、检举揭发犯罪线索要求、举报方式等进行宣传发动。表明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群众的反黑反恶意识。组织干警下乡进行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宣传,摸排“黑恶”线索。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