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针对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产复工现状,宝鸡市司法局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通过开展涉疫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抓好矛盾源头防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举措,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民调解工作。

针对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产复工现状,宝鸡市司法局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通过开展涉疫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抓好矛盾源头防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举措,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持续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要强化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开展网格化排查工作,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线索,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优先运用12348中国法网,利用电话及调解APP等开展调解预约、咨询和线上调解等服务,避免人员流动聚集。

二是未雨绸缪、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向企业、员工宣传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是立足主业,源头防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托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优势,帮助企业和职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让“有恒产者有恒心”。

四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措施,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员的安全防护,落实专职调解员工作待遇,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解决调解员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面打造“枫桥经验”宝鸡新模式。(宝鸡市司法局  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