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争执老年夫妇闹离婚 法官巧调化纠纷
(通讯员 杨望芝 薛静)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暮年携手度余生,丧偶或离异老年人通过再婚重新组建家庭,可以相互帮助与照顾,共度晚年生活。但是老年人受疾病、子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再婚离婚率也居高不下。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团队便受理了一起由再婚夫妇扶养费纠纷引发的离婚案件。
周某与王某于2006年12月15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和债务。二人结婚后,王某一直在周某家中居住生活,因王某身体有残疾,周某一直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二人生活来源于王某每月的退休金约3000元左右。近年来,王某身体状况不太好,生活自理能力也较差,2018年6月份,王某从家中走失,5天后被周某及王某的子女找到,并被送泾阳县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王某患有脑梗死、脑萎缩等10余种疾病,其儿女认为周某没有将其父亲照顾好,并将王某从周某处接走,后周某多次上门要将王某接回,但其儿女不允,双方为此事产生矛盾。2018年9月26日,周某以其现无生活费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其扶养费1500元,同年10月19日,王某以其与周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周某也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
泾阳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团队收到这两起案件后,因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相同,且均已年长,故于2018年11月2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经杨望芝法官调解,周某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周某诉王某扶养费纠纷一案周某自愿撤回起诉,王某诉周某离婚纠纷一案:王某提出离婚,周某同意,王某自愿当庭给付周某生活帮助费3万元。
办案法官杨望芝说,两起案件的诱因是王某2018年6月从家中走失一事引起的,周某与王某及双方的子女因此事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和纠纷,导致王某被儿女接走,双方经多次协商均未果,故周某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双方间的矛盾,而王某起诉离婚,主要是因其身体状况不好,为了以后自己的儿女和周某之间不再产生纠纷而提出离婚。调解时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让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真正解决了自己的实际问题,这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基本工作,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在法律面前不仅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更能感受到人文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