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僵持两年 法官巧调解和平分手
2016年女方雷某与男方孙某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相处一段后,觉得合得来,遂于当年年底领了结婚证,结为夫妻。期间男方孙某家曾付给女方彩礼款八万元。
婚后,双方才发现二人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为生活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结婚刚六个月,女方就已搬走,二人正式分居。渐渐地,双方都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觉得这日子过不成了,应当尽快结束。期间,女方多次找男方协商离婚事宜,男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前提是女方必须返还结婚的彩礼钱,原因是自己为结婚出了那么多钱,共同生活才半年,不返还,自己太吃亏。雷某则认为,日子过不成,主要过错完全在男方,男方应该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更何况证也领了,婚也结了,还过了半年,男方提出返还彩礼完全是非分要求、于法无据。就这样,双方一直这样耗着,至今已两年。
眼看大好青春就这样流逝,双方都很苦恼,但又无可奈何。2018年3月,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在征求了双方意见后,让他们算算账,比起钱财,他们为了这段死亡婚姻耽误了的两年青春那个珍贵,如果继续僵持,还要耽误多少时间,双方眼光都应该放长远,在处理婚姻问题上,都应放下包袱,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均表示,自己青春年华更宝贵,这样相持也实在是迫于无奈,为了尽快都可以做出让步。
心结打开了,剩下的调解工作也就进行的比较顺利。最终,在原告当场付给被告现金一万元后,二人调解协议离婚,和平分手。(杨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