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太状告三继子 法官耐心调解继亲情
原告刘某早年死了丈夫,没有留下子女。在80年代与同样丧妻的廖某结婚,当时廖某独自带着三个均未成年的儿子。后来,刘某和廖某一起将三个孩子扶养长大。5年前,廖某因病去世,没有给妻子刘某留下任何积蓄。近年来,三个继子对独自生活的继母刘某不闻不问。现老人生活十分困难,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三个继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派干警去老人儿子家做思想工作。随后几天,法官多次邀请村干部参与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还把三被告一一叫到法庭来,悉心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三番五次的调解、耐心的说服教育,老人的三个儿子最终表示同意每人每月给继母500元赡养费,并当场将6个月的费用递到了老人手里,老人也当即撤回了起诉。
法官寄语:孝道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常怀感恩之心,常报养育之恩,要依法尽到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和敬孝心的责任。老人们也要理解子女的难处,珍惜儿孙对自己的孝顺,好好安度晚年。
(榆阳区人民法院 霍扬 田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