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回收三方起纠纷 “两说一联”现场化矛盾
(富县法院 王辉)“两说一联”机制的持续深化和拓展,越来越显示出它在多元化纠纷化解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一场闹得不可开交的因水库回收引起的多方纠纷,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和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及时化解,为惠民工程扫清道路,为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011年4月16日,富县北道德乡政府作为甲方就北道德纪路水上塬灌溉工程与乙方纪路村村民孔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将该工程包括东河沟大坝一处、东河沟底上水站站房一处、纪路上水站一处、上水输水管网10余千米,租赁承包给孔某,经营期限为25年,自2011年5月1日至2036年4月30日,一次性交付承包费5万元。
2016年5月15日,原承包人孔某将该水上塬灌溉工程转包给村民姬某,由姬某和亲属经营管理。
为了对水利设施维修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水上塬工程在苹果产业发展过程中能够正常发挥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原发包方北道德乡政府和承包方孔某于2017年5月25日达成《纪路水上塬工程回收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由北道德乡政府将该工程收回,进行维修改造后交由省水务集团统一经营管理。但双方就回收上述水利工程一事向现经营者姬某做工作,结果无功而返,三方就退还承包费、渔业资源损失等问题发生纠纷,无法达成共识。由于苹果灌溉涉及众多果农利益和整体经济发展,况且正是灌溉关键时间,北道德乡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当即向包村法官说明情况,请求现场“说法”化解矛盾纠纷。
包村法官乔喜林带领书记员等干警及时赶到北道德乡法官工作室,迅速召集各方当事人,邀请县水利局、乡、村民干部和群众代表,启动了“两说一联”模式。
法官首先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让他们依次发言,表明诉求,又请干部群众发表看法,征求意见。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官向各方讲明国家政策和大局利益,希望各方当事人放开眼界,更新理念,明白自己也是惠民工程和乡村振兴工程的受益者,积极配合政府的水利建设工作。在解除合同,回收水利设施的前提下,法官从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认真核算各项合理费用和损失,形成了让各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促成了和解,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原承包人孔某向现经营者姬某返还承包费8.67万元,补偿利息损失1.6万元;水库所养鱼全部归姬某所有,并在一月内将库内鱼打捞完毕,交付水库及全部设施。
协议签订后,三方均为满意,并对包村法官的积极参与和悉心调解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