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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记住他人卡号密码,盗刷钱财被诉获刑悔不当初

当今社会之下,个人信息不仅仅关乎着自己的隐私,更为重要的是关乎着自身的钱财,一旦个人信息泄露,钱财随时有可能受到损失。

案情回顾: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尚某都在一个地方,同一个单位工作,二人相识相熟。被害人尚某平时不怎么玩耍手机,尤其是对于微信的钱包支付功能不太了解,但又看到其他人利用微信支付,方便快捷,很是羡慕。2018年1月20日,尚某的手机即将欠费,且自己单位离县城较远,不方便缴纳。想到同事说微信可以缴纳话费,便让自己的同事徐某(被告人)帮忙将自己的银行卡号与微信进行绑定,方便自己以后缴纳花费等。徐某便一口答应,便在帮助尚某绑定银行卡号的途中,有心记下了尚某的银行卡号和密码。之后,徐某又利用尚某的手机号码重新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号,并用自己的手机登陆该微信。接下来的几天内,徐某联系了某信贷公司,约定转账套现,并给予其一定的手续费,共套取和消费现金七千多元。

但是,纸里保不住火,待到“东窗事发”后,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尚某进行了赔偿,但为时已晚。2018年5月21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徐某本为钱财而来,没想到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自己所犯下的“傻事”悔恨不已。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