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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老板”诈骗数万 潜逃三年终被抓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都难以逃脱出法律的制裁。近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便受理了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于三年前诈骗他人钱财数万元,本以为可以时过境迁,可以“息事宁人”,熟料还是没能逃脱出法网的追捕。

据悉,犯罪嫌疑人齐某,吴起县人,没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经常外出打工,但又吃不下苦,游手好闲的他便动起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歪脑筋。2015年9月份,嫌疑人齐某在外打工中,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经常承揽工程的受害人郑某,嫌疑人齐某便在郑某面前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王总”,而且可以通过自己的特殊关系承包到某采油厂的工程。由于齐某说的煞有介事,郑某对此深信不疑。此时,正值中秋传统佳节,齐某告诉郑某,可以利用这个节日,自己从中调解活动,以便于后期承揽工程的相关事宜,并向郑某提出所要节日慰问品。郑某便买了高档的烟酒等物品给予齐某,齐某认为郑某已经对自己非常信任,便向郑某谎称工程事情已经办妥,需要工程款押金。经二人协商后,郑某支付给齐某工程款押金五万元。之后,齐某人间蒸发消失,郑某发现自己被骗,并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追捕,2018年1月16日,齐某被西安市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抓捕归案。2018年1月30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齐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等待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寄语:“一分耕耘”,才会有“一分收获”,美好的生活需要勤劳的双手去创造,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钱财的交易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