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反目为欠款 法官释法止纷争
莫罗阿说:“友谊不能成为一种交易;相反,它需求最彻底的无利害观念。”俗语也说,不要拿金钱试探友谊,否则友谊终将破裂。近日,一起好友间的借款案件在旬邑法院审结。
唐某与崔某相识多年,感情深厚。2015年崔某因做生意资金短缺便向唐某求助向其借款五万元,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唐某左等右等一直不见好友崔某还钱,碍于情谊唐某也一直未开口索要。直到2017年年关,唐某准备给儿子结婚急需用钱,只得向崔某催要借款,谁料却遭到崔某拒绝。无奈之下,唐某一纸诉状将崔某告上法庭,多年好友反目成仇。
考虑到唐崔二人昔日是好友,为避免双方在法庭上直接冲突,办案法官审理此案时,并未如往常将原被告双方组织在一起谈话,而是作为一座沟通的桥梁,对二人分别进行了劝导谈心。一开始崔某情绪激动,称自己并非有意赖账,而是生意亏本,一直没有资金偿还借款,认为唐某是自己多年好友,应该理解自己的苦衷,没想到唐某却告上法庭,造成二人反目。唐某也表示对崔某灰心失望,认为崔某是在故意推脱,不想偿还借款。见此情景,办案法官对二人进行劝导时更加细致耐心,及时安抚二人的情绪,并对崔某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崔某要珍惜与唐某的多年友情,希望二人握手言和。经过数个小时的促膝长谈,二人表示深受感动,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息事宁人,崔某拆借生意资金,当庭偿还了借款。
法官寄语:友情的语言,不是文字,而是意义。当面对利益冲突时,请珍惜来之不易的友谊,勿让日后后悔。
(旬邑法院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