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家事法官“缝合”2.2万余濒破家庭
河南法院家事审判自始至终充满人情味儿
家事法官“缝合”2.2万余濒破家庭
沙发、茶几、盆景、绿植,墙上贴着“家和万事兴”“父子和而家不败,兄弟和而家不分,夫妇和而家道兴”字画……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更像一个温馨的家。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1月21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2014年3月,宁陵县法院成立河南省首个家事法庭,开启家事案件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截至目前,共审结家事案件1400余件,调解撤诉980余件,调撤率70%,服判息诉率90%,探索出被誉为“宁陵模式”的专业化审判道路。
“宁陵县法院创立家事法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婚姻家庭伦理观念,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新路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实地调研后,要求在全省推广“宁陵经验”。
河南高院主管家事审判的副院长史小红介绍说,像宁陵县法院这样的家事法庭,河南三级法院已全覆盖,合议庭成员均由具有婚姻经历、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业务、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家事法官组成。河南高院除了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队伍等家事改革规定动作外,还结合自身特点,走出一条“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道路,诉前、诉中调解家事纠纷18.6万余件,帮助2.2万余个濒临破裂家庭重归于好。
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峰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她每审一案,必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促使一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当庭撤诉。卫峰和合议庭成员摸索出的“视频再教育、甜蜜勾回忆”亲情弥合法,亲朋出面规劝、基层干部和妇联等有关部门介入释法动员等方法以及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亲情教育和心理疏导等特色审判方式,让家事案件审理自始至终充满人情味儿,一大批家事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河南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说,河南法院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测试和干预,找出婚姻问题的心理根源。此外,积极与高校合作共建,培养家事审判心理咨询人才,专门举办全省法院心理咨询师研讨培训班,79名法官参加考试,46人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
张立勇说,河南各级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把改革创新落到实处,探索设置“婚姻冷静期”、审前家庭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等制度,将法律与传统道德文化和心理咨询相融合,注重家事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记者 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