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组深入咸阳开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专项督察
8月18日至20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第二抽查和专项督察工作组深入咸阳市检察院和泾阳县、秦都区、三原县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咸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一凡一同参加。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抽查填报记录,工作组对咸阳市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和省院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工作举措、从严督导督察,记录报告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规范记录填报、经验总结推广、特色亮点打造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泾阳县、秦都区、三原县检察院,工作组详细了解了各院“检务督察督导工作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就各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了提问了解,并就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工作组指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既是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也是“紧箍咒”,咸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从严从实标准,使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一要抓学习促落实。要将“三个规定”、 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和省院部署要求列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刻认识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填报工作的各项规范要求。二要抓宣传促落实。要积极利用检察新媒体通过漫画、视频、问答形式宣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力争做到人人皆知规定、人人遵守规定。对工作中发现存在有思想顾虑和苗头倾向的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讲清讲透制度要求和纪律规定,督促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规范填报。三要抓引领促落实。要把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具体化,一级给一级示范,在层层引领中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头填报,其他领导干部要在率先垂范、自觉执行的基础上,抓好部门、条线的填报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一凡表示,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对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咸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省院督察和抽查为契机,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和省院部署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在学习领会上力求“深”“透”,在宣传策划上力争“准”“广”,在配套管理上做到“专”“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逢问必录、应报尽报,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加有信心!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李博 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