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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督察组深入平利检察院检查指导“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近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三级调研员李剑带领专项督察组深入平利县检察院检查指导“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安康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钟琼琦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猛的带领下,查看了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建“五好五强”学习专栏、展板,详细听取了机关党建开展以及以案促改情况汇报,视察了平利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文化走廊、文化墙以及党员活动室、团员活动室、检察图书室等党建阵地,对检察机关实施党建引领不断追赶超越的做法及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陈猛简要介绍了平利县情、院情以及品牌亮点工作,详细汇报了检察机关接受内、外部监督、“两个责任”落实、“三个规定”贯彻、检务督导面对面、干警遵规守纪、检务督察、巡视整改、督察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情况。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对平利县院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表示充分肯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反馈。

关于下一步工作,督察组表示,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二是班子成员要带头填报,带头示范,做到以上率下;三是做到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组报备,规范填报、报送程序;四是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精细化管理,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冲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 杨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