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 生态环境部约谈8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寇江泽)26日,就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辽宁锦州,吉林延边,江苏镇江,安徽宣城,重庆沙坪坝区、北碚区,云南丽江和西双版纳,以及安徽省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要求严格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整改落实,禁止以损害自然保护区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经济增长。
约谈要求,有关地市(州、区)政府和林业厅(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狠抓问题整改。相关整改方案及查处情况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生态环境部,并抄报相关省(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将适时组织抽查,推动地方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