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保护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泡沼遍布、绿草如茵、鹤舞莺歌、鸟语花香……这是吉林莫莫格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真实风貌。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湿地类型保护区,是吉林省最大的湿地保留地,也是我国东北部水鸟的主要迁徙途径地。由于这块湿地的重要价值和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珍禽的广泛分布,这里成为自然生态最重要的保护区之一。
然而,2015年9月,吉林省林业厅的一段航拍资料让人十分震惊。吉林省检察院详细观察、研究后发现,保护区表层土及植被受到了破坏,大量地区出现沙化现象。获悉情况后,吉林省检察院展开细致分析和缜密部署,立即责成白城市检察院办理此案。
保护区土壤被盗挖外卖种水稻
在吉林省检察院的统筹调度下,白城市检察院与镇赉县检察院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开展全面调查。经过多次走访,莫莫格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一案,终于现出端倪。
原来,嫩江泛洪区属于莫莫格保护区的缓冲区,表层土壤呈中性,没有污染,不易产生病虫害,非常适合水田育苗。近年来,由于水稻价格的持续上涨,镇赉县及周边地区种植水稻的面积大幅增加,苗床土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从而滋生了专门从事倒卖苗床土的不法行为。
调查发现,非法取土人员众多,他们通常在冻土期先组织专业车辆铲除地表植物,随后取土,再用大型运输车运至保护区外囤积,最后直接销售或贩运倒卖到周边地区牟利,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非法取土牟利链条。根据航拍资料和实地踏查比对,保护区内部分出现沙化现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开展“雪地风暴行动”保护生态
对于这起湿地保护案件,省检察院高度关注,院领导多次专程踏查现场,听取案件汇报,并提出具体明确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专案组确定了督促县政府组织多部门协作配合,开展集中治理的工作方案。方案确定后,专案组通过对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根据管理湿地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了由保护区管理局、国土、畜牧、芦苇、农机等部门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县政府监督指导,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随后,白城市检察院和镇赉县检察院分别向镇赉县政府、保护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发出6份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镇赉县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赉县开展嫩江湿地非法取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现场会,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任务。通过开展“雪地风暴行动”,集中制止机械推土、铲土行为,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设卡拦截、切断销路、逐村排查等办法,实现了点、线、面立体结合的保护态势。
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见成效
“在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中,我们与镇赉县委、县政府及各行政机关齐抓共管,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白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