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公安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盯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等环境犯罪问题,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效。
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公安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盯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等环境犯罪问题,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侦破各类环境犯罪案件3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30余名,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案件211起。
刑事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实保障,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涉稳风险,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年均破获各类环境犯罪案件8000余起,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侦破了河北无极非法倾倒工业废液致5人死亡案、上海万吨垃圾偷倒太湖案、安徽铜陵万吨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系列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力打击了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工作中,公安部加强指挥调度,及时总结推广案件侦办技战法,全力推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走向深入;积极参与、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同环保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及时查处阻扰环保执法行为,有力保障环保监管执法权威性;积极推动修订完善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公安部还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办法,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年均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万余起,极大增强了法律的震慑效果。
特别是今年以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在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大气违法犯罪活动、长三角及珠三角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犯罪活动等也予以重点打击,用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易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