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新收案件数量降幅居全国第二

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经过一年实践,陕西法院新收案件数量连续十年增长的态势得到扭转,2023年共受理案件101.15万件,同比下降12.36%,降幅居全国第二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合理表示,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一审裁判改判率为0.93%,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值1.34%。

省法院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加强府院联动,织密多元共治“防火墙”,针对我省多发的案件类型,先后与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25个部门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27项,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促进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6.99万件,同比上升104.83%,有效遏制诉讼增量。同时,积极培树“一个纠纷一次解决”“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理念,减少衍生案件。

省法院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打造联村(社区)共治司法保障机制,全省法院331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完善“法官+社区”“法官+网格员”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立案窗口诉前引导、畅通委派委托调解渠道、规范司法确认流程,使更多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2023年,全省法院共作出司法确认裁定2.39万份,同比增长115.81%。此外,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全省1126个调解组织和6590名调解员解纷服务融入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单元,做到矛盾纠纷村村可调、一网通调。(记者 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