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陕西高院出台《关于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更好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意见》精神及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1. 深刻认识司法服务和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新时代陕西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描绘了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蓝图和路径,对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法院要持续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彰显司法担当、贡献司法力量。

2. 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全省法院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目标要求,以公正高效司法的实际行动,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工作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谋划推进法院工作。

二、强化司法职能,扎实有力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3. 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参与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促使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对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注重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化解债务危机。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尽可能释放查封财产的经济功能。

4. 服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依法审理涉及高端装备、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领域的案件,服务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妥善审理高质量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产业转移等引发的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趋势,更好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5. 推动城乡区域平衡协调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在推进产业协作、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中产生的纠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坚决惩处恶意欠薪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纠纷案件,服务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6.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化解联动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

7. 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及时、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共担风险,有效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大力推行跨域立案、“云端”审判、智慧执行等办案模式。

(二)助力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

8. 助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秦创原建设司法需求,积极参与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法保护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权益,助力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作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观念,强化对人工智能、新材料、空间技术、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关键系统等我省前沿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高科技产业的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惩治力度,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9. 助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依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客货运输、仓储物流及多式联运等案件,用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等平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加强与仲裁、调解机构协作,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渠道、全方位法律服务。

10.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统筹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和司法建议工作,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助推文化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

11. 依法保护文化传承创新。妥善审理文化企业转制、破产、兼并重组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依法惩处文物犯罪,加大对倒卖文物、盗掘和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惩处窝藏、转移、收购盗窃、盗掘文物犯罪,斩断文物犯罪利益链条。依法审理涉及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作品等案件,服务构建陕西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典型案例弘扬社会正气。

(四)服务高品质生活再上新水平

12.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涉枪涉爆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套路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拓展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五链共治”等经验做法,积极参与无讼社区(村庄、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宽领域、多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

13.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妥善化解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民生案件、涉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对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家事审判,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依法惩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制度。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深化“红领巾法学院”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14. 巩固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健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机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等便民平台服务功能。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做好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加强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完善涉军维权机制,强化军地执行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作用。

15. 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对接综治中心,推动构建预防在先、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多元解纷机制。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线上线下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16.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接续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审理涉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业金融、公共基础设施纠纷案件,促进乡村产业培育和发展。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变”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法占用耕地等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探索司法参与乡村治理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五)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17.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贯彻“两山”理念,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强化“三合一”审判模式作用,紧盯秦岭、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流域,依法严惩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力度,建立环境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司法执法协调联动、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落实《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试行)》,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特色法庭建设,依托专门业务庭、人民法庭、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环境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规范化。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令、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创新恢复性司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促进美丽陕西建设。

三、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水平

18. 深入推进“双进”工作常态化。坚持不懈把“双进”工作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提高效率”工作理念,严把案件质量关,健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异议反馈、双向评查机制,切实做到一般案件发改率低、重大案件“三个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9.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加强类案指导,实行类案和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制度,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开展“三秦飓风”执行专项行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

20.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着力解决基层在审判场所、装备保障、智慧法院、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困难,不断强化法院工作基层基础保障。全面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两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