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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出台《意见》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11月14日,省法院出台《关于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省法院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于更好更精准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围绕如何切实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融入到执法办案工作中这一重大现实任务,在认真总结、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意见》。

《意见》紧密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突出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了三大部分18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保障的功能定位,强化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措施路径,同时按照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注重坚持能动司法,适度延伸职能,突出了司法的教育引导作用,并注重协同发展,力求产生综合治理效应,既有宣示性、倡导性内容,又有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较强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以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的有效融合。一是针对如何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出要充分认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和司法需求。二是围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所涉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三大攻坚战”等宏观政策落实,以及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治政府、诚信社会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分别从深化平安陕西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事审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金融审判、深化“司法扶贫”、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行政审判、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专门就加强民生审判,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出要求。三是从切实强化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建设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过硬队伍、完善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审判机制、加强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对全省法院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明确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对于全省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好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人民法院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为推动陕西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