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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你了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一项重要规定。现实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是否起到了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是否起到了保护的作用?8月26日起,记者陆续采访了三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深入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快速、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有了保护令,他没再找过我”

“陈姐,我的离婚案今天开庭了。”8月25日,张娟从审判法庭出来,径直又去了书记员陈龙梅所在法庭,一见面,她就把自己的现状告诉了陈龙梅。

2009年,张娟和王强喜结连理,婚后生育一儿一女。王强在外跑货运,张娟则在家照顾孩子,原本和谐幸福的家庭,却因为王强暴躁的脾气、无尽的怀疑发生了改变。

“结婚这么多年,我知道他对我有感情,但他总是怀疑我,只要喝了酒,就对我辱骂殴打,我为了孩子一直忍受。”张娟说,7月的一天,王强又因怀疑她有外遇,对她进行了折磨、殴打、踩踏等暴力行为。回想起那一幕,张娟依然不寒而栗:“当时缓过神后,我疼痛难忍,痛苦至极,身体的极限、精神的崩溃让我痛不欲生,我喝了敌敌畏,那一刻只想死。”幸亏抢救及时,生命无碍。张娟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出院后,张娟向妇联求助,得知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于是,8月11日,她来到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通过立案庭涉家暴绿色通道,递交了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如果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鄠邑法院民一庭庭长谢鹏说。接到了张娟的申请书后,他和书记员陈龙梅立刻开始着手调查,约谈双方当事人,走访社区,向派出所调取了报警记录和回执等证据材料。

8月12日,鄠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强对申请人张娟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王强在申请人张娟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从事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活动。

“谢庭长,我的离婚案已经立案了。”“陈姐,有了保护令他没再找过我了。”从一开始的哭诉到主动联络,张娟显然把谢鹏和陈龙梅当成了朋友,现在不论是离婚案的进度,还是遇到新的问题,她都会主动找他们进行沟通。

“几次回访中,看到张娟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好,我们也就放心了。”陈龙梅说。

“离婚诉讼能正常进行了”

6月20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接到了一起申请。

“我和李陆结婚十年,十年我都在忍受着他的暴力和侮辱。”王洋说,2012年,她嫁给了比自己大7岁的李陆,原本憧憬的幸福生活,却在锅碗瓢盆的碰撞中,擦出了无数次被家暴的火花。

5月23日,再也无法忍受的王洋向雁塔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谁知李陆得知王洋起诉离婚之后更是恼羞成怒,隔三岔五便到王洋居所进行骚扰,对她拳脚相向,还拿着王洋的隐私照片和视频进行威胁,扬言王洋敢离婚就将这些公之于众。

“如果不是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当时都想着这婚要离不成,就鱼死网破。”王洋说,申请递交后,她很快就见到了负责审查的法官——立案庭副庭长董超,“他们还安排调解员给我做了心理辅导。”

“当时,王洋来窗口申请保护令时,她的精神已经处于崩溃的状态。”法官助理马旭彤回忆说,王洋是在其代理律师的提示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6月23日,雁塔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陆对申请人王洋实施殴打、威胁、跟踪等非法侵害行为;禁止李陆通过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侮辱、谩骂、恐吓申请人王洋。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心理疏导,再次见到王洋时,董超说:“王洋的精神状态明显有了好转。”

“拿到保护令,他没有再对我有过威胁和暴力行为,我的离婚诉讼也能正常进行了。”案件回访时,王洋告诉马旭彤,现在一切都挺好。

“我想申请保护令的延期”

2003年1月,李静和刘宇登记结婚。刚结婚时家里很穷,李静在老家带孩子,刘宇在外打工。2017年,孩子稍微大了些,李静就和孩子来到西安,回到刘宇身边生活。没有了距离,家暴却从一年见面没几次的频率,变得频繁了。“平时都不知道为什么打我,说不了几句话,就会突然开始砸东西,骂我、动手打我。”李静说,生活质量提高了,但是她被丈夫打骂却成了家常事。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李静对丈夫的暴力行为选择了隐忍,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刘宇先提出了离婚。

“孩子不听话的时候他也会动手,要是离了婚,我担心他会打孩子。”在李静看来,只要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可以选择忍受。

2021年底,因为离婚的事,两人在争抢手机和身份证时,李静被刘宇打掉了一颗牙齿,为此,还报了警。事后,李静向妇联求助,了解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她前思后想,今年2月,向未央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月10日,未央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刘宇殴打、威胁申请人李静。

“她个子不高,瘦瘦弱弱,言谈举止有点畏畏缩缩。”未央法院汉城法庭法官许晓娟依然清晰地记得初见李静时的情景,“李静的情况有些不同,她和刘宇目前还处在同一屋檐下,分居未分家。”

8月8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的前一天,李静再次找到许晓娟,她想申请保护令的延期。

“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他再没有打过我。”李静认为,虽然没有了暴力行为,但受到了刘宇的冷暴力。她陈述,在保护令期间,刘宇有不管他们母子生活来源甚至把食物锁起来的行为,可这些,李静都无法提供确实的证据,因此并不符合延期的条件。

“我建议李静,如果再有新的情况,比如说刘宇对她有暴力行为,或者像她所说的,不给她吃的、饿着他们这些情况的话,再搜集一下证据,重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许晓娟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刘鸯)